协商解除算是被辞退吗
协商解除算是被辞退吗,在职场当中,我们总是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而对于我们的权益是需要得到保障的,也有相关的规定,但是还是有很多人都不清楚,以下了解协商解除算是被辞退吗?
协商解除算是被辞退吗1算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要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那么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而强行解除,那么就是违法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协商解除可以算是被辞退。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算辞退,但如果员工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则不算辞退。所以需要看谁提出的,才可以确认是否属于被辞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 ……此处隐藏1739个字……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对于用人产假时间强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办理,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赔偿的,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