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
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吃空饷,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做事或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或由单位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
国企吃空饷人员如何处理1根据《办法》,对“吃空饷”人员应区分不同情形作出以下处理:
1、停发或核减(销)工资、津贴、补贴、补助费、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养老金等待遇。
2、停缴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或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3、办理返岗,辞职,退休、退职,辞退、解聘等手续。
4、追缴违规领取的资金;对应追缴而实际未能追缴,涉及辞退的,相应减少辞退费。
5、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吃空饷”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侍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国 ……此处隐藏210个字……在某单位有职位,但是从来没去上过班,工资照领。另外如一些单位领导,把只有30人的单位的工资总量上报为35人的,多出来的5人的工资就是空饷。“吃空饷”的七种情形
1、“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前不久曝光的山西省侯马市国土局职工卢建平,“从未上过一天班,却以干部身份领了9年工资”。
2、“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在浙江永康公布的“吃空饷”名单中,涉及此类的人数最多,共69人,其中有57人至今仍领着工资。
3、“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2011年,湖南省永州市查出多个地区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财政薪水,却在从事第二职业,人数达数百名之多。
4、“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2011年4月,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针对当地发生的数起国家工作人员“带薪坐牢”现象开展专项调查,发现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61件61人,有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
5、“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在这一类中,“官二代”居多。2011年,重庆市万州区前任区长的“80后”女儿李某,在万州驻京联络处常年不上班却照拿工资。
6、“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2008年,安徽省砀山县清理出在职离退休死亡98人,遗属补助人员死亡88人,占“吃空饷”人员的36、8%。
7、“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